荆楚仙桃讯 “谎言编织得再精美,它仍然是谎言;权钱交易的行为隐藏得再深,它终究还是受贿犯罪。郭尔军在职位的晋升中,逐步迷失了自己,忘记了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9月29日上午,郭尔军案件庭审现场,公诉人的一番话引人深思。
当天,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二级调研员郭尔军涉嫌受贿一案,在市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市纪委监委组织市城建战线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机关科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共200余人现场或通过视频直播系统旁听庭审,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2003年5月至2019年2月间,被告人郭尔军利用其担任干河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市住建委党委(党组)书记、主任的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干部任用等方面谋取了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所送钱物。案发后,监察机关已依法扣押了全部涉案赃款。
庭审现场,一串串数字触目惊心;一桩桩以权谋私的交易,带来强烈的思想冲击和心灵震撼。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郭尔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被告人郭尔军的刑事责任。
围绕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合议庭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控辩双方激烈交锋,让庭审现场秒变纪法“课堂”。辩护人对“高息放贷收益算不算受贿”提出质疑,而庭审现场,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双方主体地位平等。”公诉人娓娓道来,“而本案中,郭尔军作为某开发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人,其职权因素对借贷关系的成立与履行起了决定作用。郭尔军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符合受贿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
三个多小时的庭审中,被告人郭尔军多次低头拭汗。在最后的陈述中,郭尔军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有声的审判,产生无声的震慑,叩问初心、直击心灵。“高位与高墙之间只是一墙之隔,关键就在于自己如何去把握。”庭审结束,市城管执法局一名干部表示,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廉洁自律走好从政之路。
据悉,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期间,全市各地各单位持续开展“镜鉴自省”警示教育活动,通过组织观看警示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学习典型案例通报等方式,切实以案明纪释法,不断强化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治本作用。(记者 张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