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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桃出台医保政策确保新冠病毒感染者就医

来源:仙桃日报 时间:2020-2-6 10:42

  荆楚仙桃讯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全力打好疫情防控战,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该局会同仙桃市财政局、仙桃市卫健委及时出台《关于明确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有关医保政策的通知》,对药品和诊疗项目、报销比例、患者个人负担、异地就医、医保基金拨付结算等进一步明确意见和操作方法,为全市防控工作提供医保政策支持。
  同时积极调拨资金,在前期已为三家定点收治医院划拨医保基金1600万元的基础上,又为新增定点的医院筹集1500万元及时拨付到医院。并为定点救治医院筹备1500万元医保基金随时供医疗机构提取。
  该局还及时在媒体发布《致全市人民书》《关于疫情期间门诊特殊慢性病报销的通知》等公告,并与仙桃市税务、银行、卫健部门协调做好人员参保和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代购配备相关药品等工作,明确了疫情期间延长医疗费用报销时间、延长参保缴费时间、网上办理业务、保障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购药报销等便民惠民措施,稳定社会民心,保障患者待遇。(原标题:我市出台新型冠状肺炎有关医保政策规定 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不因费用影响就医 记者 蔡玲 通讯员 朱圣喜)
    附:仙桃市医疗保障局致全市人民书 
  根据中央和省、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要求,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地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同时为了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特向全市人民告知如下:
  一、延长医疗费用报销时间。疫情防控期间,参保人员需要办理医疗费用报销业务的,可推迟到疫情结束再进行报销。2019年开具的发票可以在疫情结束后半年内在医保服务大厅办理报销业务。
  二、延长参保缴费时间。按照省通知要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缴将于2月底结束。非常时期,参保时间将随着疫情适当延长。为避免因延误缴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尚未办理2020年度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的居民,请尽快在网上办理缴费。尚未办理参保缴费的疑似或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先诊疗后缴费,不设医保待遇等待期。
  三、倡议采用不见面方式办理业务。参保人员办理转诊、异地安置、意外伤害、生育备案以及用人单位办理人员增减、信息修改等业务,原则上电话告知实行网上办理。
  四、因慢性病需长期服药的参保人员,可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按长处方规定配取不超过3个月的药量。
  五、市、镇(办、场、园、区)医保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受理电话:
  干  河:  3221176    龙华山:  3276681
  沙  嘴:  3235590    工业园:  3251711
  郑  场:  2892002    毛  嘴:  2884810
  剅  河:  2852568    三伏潭:  2831571
  胡  场:  2811611    长埫口:  2511353
  西流河:  2591614    杨林尾:  2692300
  沙  湖:  2650638    彭  场:  2613538
  陈  场:  2782717    通海口:  2768818
  沔  城:  2754518    郭  河:  2746336
  张  沟:  2721361 
  排湖风景区: 2830393
  沙  原:  2654455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办公室: 
  3239771  3266831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缴费咨询电话:
  18807223577
  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慢性病咨询电话:
  13807229670
  仙桃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