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记者彭文豹)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道路挖掘占用施工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造成市民出行不便。针对此种现象,7月12日,仙桃市城管执法局召开协调会,召集电力公司、城投公司、园林局、公路局、市政工程管理局、中油燃气、移动公司等12家单位和公司,就加强城市道路挖掘占用管理工作进行协调部署。
会议宣读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湖北省城市道路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政策依据,详细讲解了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程序、许可范围及条件。
会议强调,申请单位必须按照批准地点、时间、面积进行挖掘施工,不得擅自改变;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粉尘飞扬之类的物品,不准随意拆除和损毁市政设施;施工必须实行围挡作业,设置安全警示牌等防护设施;现场渣土应采取覆盖、密闭、洒水等抑尘措施,文明施工;施工车辆出入施工现场,应设置冲洗设施,禁止带泥上路;运输施工渣土要避免沿途洒漏污染城市道路,严禁使用无准运资质车辆运输;施工排水必须按照规定排放,不得随意外泄,污染路面堵塞下水道;施工需修剪、移植园林绿化的,需事先报园林绿化部门审批,施工产生的垃圾、杂物须及时清除;供水、供气、供电等部门因特殊情况紧急抢修施工,可先电话报备,24小时内补办相关审批;恢复挖掘部位时,通知城管部门和市政工程主管部门现场监督修复工程质量,确保道路完好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