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11月5日上午,仙桃市法院第一审判庭,彭场镇挖沟村原党支部书记许某涉嫌挪用公款、贪污、受贿、挪用资金、职务侵占案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市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彭场镇部分村支书100多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利用担任彭场镇挖沟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在协助镇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管理等事项的过程中,挪用公款合计29.7万元,进行营利活动;采取虚报手段,侵吞公款10.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索要、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12万元;多次个人决定将村集体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和归个人使用,金额合计达455.58万元;伙同他人侵吞村集体资金16.42万元,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受贿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身为村支书,本应为村里做些事情,但是在金钱诱惑下,我迷失了自己,触犯了党纪国法,我非常后悔。”面对公诉人的指控,在铁的事实、证据面前,许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在座各位书记一定要吸取我的教训,干干净净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案件将择期宣判。
仙桃市法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组组长范水军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小官贪腐”案件,在群众中造成很坏影响。农村党支部领域廉政风险点较多,通过以审促廉的方式,可以促使村干部筑牢思想防线,始终保持廉洁从政意识。
“触动很大。身边人的活生生的例子让我深刻认识到守纪律、讲规矩的重要性,在今后工作中,我一定要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决不越雷池一步,踩红线一分。” 庭审结束后,一名旁听庭审的村干部表示。
今年以来,市法院创新职务犯罪警示教育机制,联合市纪委监委选取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公职人员职务犯罪案例进行公开庭审,同时组织与庭审案件中被告人从事的工作、职务、职级、案发领域、案件性质等相关的人员参加旁听,变庭审为“课堂”,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典型真实案例“现场授课”,做到“对症下药”,打好预防针。 (通讯员 张正)原标题:“身边人”受审 村干部受教育 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一起村干部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