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日前,位于仙桃张沟镇排湖村的某塑料颗粒厂,无污染防治设施,废水直排排南河。接到举报后,仙桃市环保局立即前往调查取证。
在掌握相关情况后,仙桃市环保局根据相关法规对该颗粒厂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进行查封。然后,该当事人擅自撕查封毁封条。仙桃市环保部门迅速联系市公安部门,对该擅自撕毁封条的行为,作出治安拘留3天的处罚。
今年以来,仙桃市环保局认真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以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环境安全为重点,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双护双促”综合执法行动、危险废物规范化排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饮用水水源地安全、禁燃区燃煤锅炉淘汰等专项整治行动为抓手,连续开展执法检查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重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生态环保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完成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任务,主动担当作为,全力履职尽责。
前8个月,该局共检查企业600多家,对存在的环境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到位。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47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5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2件,实施移送拘留案件4件,有力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李兵通讯员刘立柱)原标题:市环保局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连出重拳 前8个月共立案调查环境违法案件47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