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就中央环保督察组此前对湖北省开展的环保督察,近日,仙桃市公布了包含37项具体问题整改措施的《仙桃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全面达到督察要求。
根据整改方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归纳梳理出的37项具体问题,包含短时间整改、分阶段整改、长期坚持整改三大类。我市将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工作原则,建立和细化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时限清单,逐项整改,逐个销号,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对不能按时完成整改工作任务的地方和单位,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按照《仙桃市实施〈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细则〉》,严格实行追责问责。
方案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在网站、微信平台、公开橱窗等媒介上,设立专刊专栏,全面及时公开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工作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26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湖北省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4月14日向我省反馈了督察意见。(记者胡纯波)原标题:我市公布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方案 37项问题“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