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自2015年实施城镇职工和居民医保基金付费总额预算控制制度以来,仙桃市根据“总额控制、过程监督、结余留用、超额分担”的原则,基本实现了控制成本、规范诊疗和抑制医疗费过快增长的目标,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成分肯定。
截至去年底,仙桃市共征缴城镇医疗保险基金21016万元;共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19443万元,支付居民保险医疗费用14004万元,支付新农合医疗费用5668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新农合基金当期结余分别为946万元、5030万元,结余率分别为6%、8%。(樊海波 黄震 胡逢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