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仙桃讯 “‘评定分离’改变评标专家对评标定标的决定性作用,突出招标人的定标权,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3月10日,在仙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征求市场主体代表意见现场,市场主体代表纷纷表示,“评定分离” 制度给予招标人充分的择优权,保证了定标评标的公开、公平、公正。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仙桃市招投标营商环境,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根据省市两级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及省公共资源局关于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积极探索推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制度改革。
在外出考察学习黄石、宜昌、荆门等地“评定分离”试点做法的基础上,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联合市住建局起草制订了《仙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操作规程(讨论稿)》,将招投标程序中的“评标委员会评标”与“招标人定标”作为相对独立的两个环节分离,由过去以评标委员会评分排序确定中标人,改为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价格、技术、质量、安全等因素提供技术咨询建议,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在综合考虑报价、技术、信用等基础上,择优确定中标人。
这一改革措施的核心内容是落实招标人负责制,实现招标人权责统一和招标项目的评优择优,对净化招投标环境,有效打击借用资质投标、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目前该《操作规程》已广泛征求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企业等市场主体意见,进行了多次讨论修改,得到广大市场主体的一致认可。
下段,仙桃市积极推进招投标“评定分离”制度常态化,切实提升“评定分离”改革成效,为仙桃市优化营商环境奠定良好基础。(记者 鹿丹丹 通讯员 林顺铭 冯苗)